一、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吗
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2、即只能有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需要中止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需要中止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等。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部分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财物等等,但其中不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及只能有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