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规定
1、法律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规定:
(1)法定监护。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监护人;
(2)指定监护。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分类内容是什么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人民法院有权对监护人的资格进行撤销或者变更。对于撤销或者变更监护人在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被撤销资格的监护人需要严格执行法院的审判结果,法院将会再指派其他的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