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房产是一个事实行为的发生,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该房屋要用于买卖交易,就必须去房屋管理部门登记,进行公证。
公正程序:首先当事人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继承: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中1、2、3、4、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
》规定,公证处予以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注事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