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办理房产证能不能要赔偿
买房不办房产证 租房不成反损失
顾先生因为看中了现在房地产升值的行情,决定买一店面,向外出租赚取租金。千挑万选后顾先生于近年月份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的一套临街店面房,并与其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约定两个月后交房,并由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于交房时一同交付。随后,顾先生与李某商定在取得房产证后租给他做生意,并与之签订了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后,顾先生按时交齐全部房款,并于4月领取了房子的钥匙。可是开发商却一直没有代办房产证,每次找其催要,都回答“正在办”。没有房产证直接影响了房屋的出租,李某最终选择另外租房,这让顾先生非常愤怒。
同意退房问题多 拒绝赔偿损失
原本买房是打算出租用来赚钱的,可是现在钱却都压在这间店面上,顾先生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考虑再三,顾先生找到开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不能及时出租而造成的租金损失。开发商倒是同意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及利息,但是对我所提出的租金损失则不同意赔偿,理由是租金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根据我国法律是不予以赔偿的。
顾先生一时拿不准究竟能不能要求开发商赔偿这段时间没能租房的损失,房屋租金是否属于可得利益呢?
能否赔偿看利益情况 律师建议协商
顾先生咨询了律师后得到的回答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租金的损失。因为在上述事件中顾先生所提到的“租金”属于未来取得的利益,是完全可以在房屋买卖成立以及房产证交付后就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而且是在订约时可以预见到的利益。所以,顾先生要求的租金赔偿完全符合上述标准,根据完全赔偿原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我国民法典规定损害赔偿以赔偿当事人实际所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这里所说的“全部损害”,不仅指现有财产的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完全赔偿原则具体表现在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专家提醒与律师建议
据此不难看出,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在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利益,其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是未来的利益;第二,具有一定的现实性;第三,具有可预见性。
在这里律师提醒购房者,如果向法院起诉,不仅要证明自己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与对方的违约行为有因果联系,即损失是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而且还要证明这些损失是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的。所以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否则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购房时,一定要重视违约责任条款。应该尽量在签订合同时就将可能发生的纠纷写进合同中加以规范,对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这样在发生纠纷时事情就变得容易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延期办理房产证能不能要赔偿”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期限的,受托方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办理房产证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