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售房广告纠纷怎么办
1、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前所述,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明确、具体,可以履行,那么可以认定为要约,则应为合同内容。如果在交房时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那么开发商便构成违约,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因为合同中一般没有约定此种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此时,买受人可以主张开发商退还部分购房款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2、买受人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在实践中,遇到部分买受人认为开发商构成欺诈,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对于一般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述内容不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司法实践中,不宜认定为欺诈。
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的承诺,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但当其符合要约规定时,则视为要约。在司法实践中,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符合以下四个要件,则认定为要约:
(1)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涉及的内容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
(2)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是针对房屋及相关设施的;
(3)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4)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此问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很多的开发商都是过于夸大的进行宣传,导致自己看到的房子和宣传单中的房子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