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拆迁禁养”风潮掀起,对于养殖户来说,像是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
各地风风火火开展“因环保拆迁、因环保禁养”等的征收拆迁活动,搅得各地的养殖户们纷纷叫苦不迭。
因各地关于养殖场的拆迁补偿政策并未健全,在过去的2017年,很多地方的养殖户们因补偿问题引发了很多纠纷,进而开始质疑整个“禁养”政策的合理合法性。
所以,养殖户们在经历了2017年的寒冬后,在开年的2018年里,又将会经历怎样的情况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来给你讲讲在禁养政策下,养殖户们的“三生三世”。
首先,在明律师带你看看禁养政策的说法: 拆迁禁养的风潮主要源自于国务院关于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中,《通知》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其他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简单点说,就是2017年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由此,各地方的拆迁禁养风潮来袭。
其实,从政策的初衷来说,本意是为了保护环境,利国利民。
但各地方在操作的时候,却出现了下面的情况:
一、过大划定禁养范围。
地方上,很多环保部门打着“禁养”的名号,将一些不是在居民规划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公路两侧的禽畜养殖场也采取“一刀切”方式将其全部关闭,严重侵害部分养殖户的利益。
二、只顾拆迁,不顾“红线”。
政策中所说的“生态保护红线”是指重点区域绿色、协调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这就需要地方环保禁养政策的科学规划,而不是说所有养殖场都得关闭和搬迁。
但事实上,有些地方把禁养关停的数量当成一种政绩来看,采取“眉毛胡子一把抓”。
不管养殖场在不在必须关闭、搬移的范围内,统统关停,没得商量。
三、补偿大打折扣。
根据一些养殖户反馈,自己没有拿到应该获取的相应补偿款,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地方政府只顾拆迁的数量和速度,忽略了在禁养关停搬迁中很多应该注意的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而这些不合法的操作,都会不同程度的损害养殖户们的合法权益。
也因此让很多养殖户表示不满。
那2018年来了,养殖户们还会遭遇这样的情况吗?
针对上述情况,2017年6月,农业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意见》主要表达了几个思想:
一是不该禁养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
二是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
三要支持养殖场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从此《意见》,我们可以大胆预测,2018年,养殖户也会迎来春天,养殖户不要太过担忧。
但在明律师也提醒各位养殖户,政策出台是比较好,但具体的操作程序还有待健全。
因此,如果遇到养殖场拆迁,为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养殖户应该做好以下措施:
一、保证养殖场没有法律上的瑕疵。
在养殖场设立时,应当尽可能办理完备法律手续,不为将来拆迁时埋下隐患。
还没有办好的,及时完善。
二、补偿要求建立在合法、合理基础之上,不要漫天要价。
三、注意查看并记录拆迁人员的工作证件信息,积极录像取证,为后期维权留下完整的证据链条,并第一时间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求助,积极进行合理的利益争取。
四、坚定自己的维权信念。
相信在法律的公正下,只要你的养殖场是合法经营的,不管何种理由拆迁都应该有补偿利益。
所以被拆迁养殖户切不可轻易放弃了自己该有的利益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