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其实指的就是签约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针对同一个事项,同时签订了两份及其以上的合同,一份公开对外,一份私密对内,其中的公开的那一份并不是双方做好的真实约定,通常为了逃避交税的责任,私密的那一份才是双方当事人都约好的,它或许是书面的,也或许是口头的,不管是哪种方式的合同,都是一种违规的行为。
其实,在二手房的交易市场上是存在着一些阴阳合同的,买卖双方或许会为了逃税,而选择签订阴阳合同。私密对内的那一份合同其实就是二手房真正成交的价格,而对外公开的阳合同其实则是根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需要,而签订的虚假合同。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是出于这两种目的,一种是虚抬房价,从而为了一方可以申请到更多的银行贷款;而另一种则是压低房价,并将其虚假合同交给房产交易中心方,由该部门负责房产的过户工作,进而少缴税。
在二手房的买卖市场中,常常存在这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交易的时候,买卖双方签订两份价格不相同的合同,其中一份用来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而另一份则是双方私下里用;而第二种则更加具有隐秘性,它也是要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用来交易价格被压低的房产,另外一份则被双方当事人以装修补偿等其他形式的协议,来补齐实际上房产所成交的价格,并且以此来逃税。
不管是哪个领域,签订阴阳合同,都会是我们国家的税收蒙受一定程度上的损失,而且还会对正常有序、诚信经营的经济社会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了阴阳合同的这种行为,已经很严重的违反了我们国家对税收管理方面的规定,如果是被有关的部门经过查证之后,行政机关可能会做出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层面上的处罚,如果因合同而偷了大量的税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并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