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由于急需资金周转生意,愿意将位于亚奥地区一套还贷期的商品房以较低价格出售,在**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撮合下很快找到了下家儿,并达成了买卖协议。但由于买方也要贷款购房,因此双方需办理转按揭业务,才能最后完成交易。可此时,张先生却有点犹豫不决,原因是怕银行收回自己的贷款后,在未完成新的产权变更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买方再反悔,可怎么办?
在**置地公司的建议下,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另签属了一份有关双方各自承担反悔责任的附件协议并进行公证后,最终双方买卖成交,皆大欢喜满意而归。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二手商品房、二手经济适用房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略占该公司成交量的40%左右,但像张先生那样由于对转按揭不够了解,产生疑问的人还是很多。原因就在于对转按揭的操作流程不熟悉,待将转按揭与普通二手房贷款做一番比较之后,相信消费者对其会有新的认识。
通过两种贷款流程的比较,**置地认为消费者在办理转按揭贷款时,只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办理转按揭其实是件很轻松的事情。
1、由于卖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进行了抵押,所以当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原借款银行的同意;
2、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此时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险的条款或附件;
3、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已购公房,那么新购买人的贷款年限将受房龄的制约。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当房龄超过30年时,银行将不再批准放贷。所以交易双方应注意已购公房再次交易时所受到的贷款限制。
另外,消费者需要了解的是,当买方得到银行的放贷后,并不是拿着现金交与卖方去原银行提前还贷,而是银行之间进行过账交易,消费者是见不到现金的,所以完全不必担心资金转换过程中有什么风险出现。
作为房屋经纪企业,**置地公司认为,“转按揭”的实现使房子成了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商品,不仅会让购房者将房产顺利转让,尽快实现投资价值,同时对于银行有效处理不良资产、规避金融风险也具有重要意义,且二手房交易顺畅的实现还可为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购买力,从而推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并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