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网上交易自行交易办理流程
第一步:买卖当事人达成交易意向
买卖当事人就存量房的交易达成一致意向。
第二步:选择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方式
存量房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一是到设置在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二是到放置在交易登记部门的自助签约终端机自助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三是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预签约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第三步: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方式一:使用自助终端机,步骤如下:
1、买卖双方凭二代身份证登录系统。买卖双方可以由本人或代理人登录系统,此步骤不需输入任何信息,在选择刷卡人的身份后,根据系统的提示把身份证放在身份证刷卡区,自助终端机可自动识别买卖双方或代理人的身份。
2、验证房屋产权信息。这个步骤为键盘操作。交易双方或代理人需要通过键盘和鼠标输入房屋的产权登记字号和产权证号,对房源进行匹配验证,确保交易房源的真实性。
3、填写买卖合同信息。这个步骤也是键盘操作。交易双方或代理人需要把本次存量房交易的合同条款输入到电脑中。买卖双方需仔细输入并核对合同条款。
4、提交合同并获取预签号。合同条款输入完毕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可以提交合同,在自助终端机的打印出口领取“存量房预签约回执”。交易双方或代理人凭回执到签约服务点确认、打印并签订买卖合同,同时获取系统打印的转移登记申请书、价格申报表等。
方式二:通过互联网网上预签约系统办理
存量房自行交易当事人可在任何一台可上网的电脑上办理网上交易手续(登录阳光家缘网站或者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步骤如下:
1、用户注册。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交易手续,需要交易双方或代理人先简单进行用户注册。在注册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号,系统会自动提醒身份证的位数,以免漏填。由于广州市不少房屋由港澳或其他居民持有,故此注册身份证号也可以输入港澳居民证件号或其他身份证号,系统会提示身份证号“不足18位”,但只要用户确认录入正确即可通过。
2、验证房屋产权信息。交易双方或代理人需要输入房屋的产权登记字号、产权证号和产权人姓名等,对房源进行匹配验证,确保交易房源的真实性。
3、填写买卖合同信息。交易双方或代理人需要认真仔细地把交易相关的合同条款输入到电脑中,输入后应当再次核对。
4、提交合同获取预签号。提交合同后系统会显示本次合同的预签号,交易双方或代理人应当记录预签号,凭预签号到房屋所在地的签约服务点确认、打印并签订买卖合同,同时获取系统打印的转移登记申请书、价格申报表等。
特别提醒:
1、签约服务点打印确认的合同,由工作人员盖上带编号的骑缝章。
2、如房屋仅转移部分面积的,请在买卖合同第一条第9点“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中填写“本次转移部分面积XX平方米”。
3、如房屋属房改房已补公摊面积的,请在买卖合同第一条第9点“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中填写“本房屋属房改房,已补公摊面积XX平方米一并转移”。
4、如果是共有人之间的买卖:需要在共有情况注明“房屋由某某、某某共有,详见第9点”,并在第9点“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中填写:“本次交易转移x平方米”。
5、如果是涂销抵押与转移登记同时申请的,在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方式选择按揭方式付款:并在第9点“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中填写:“本次交易暂不做抵押登记”。
6、由于交易登记大厅仅设置2-3台自助签约终端机,为加快手续的办理,提高合同确认及打印的速度,请市民尽量选择方式二,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预签约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第四步:
当事人持签约服务点打印的买卖合同、转移登记申请书、价格申报表及其他产权登记申请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交易资金的,当事人应当到所选择的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后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买卖双方持买卖合同和转移登记申请书到收件窗口核对资料时,需要完整填写转移登记申请书的内容,然后获取一份《收件收据》。获取《收件收据》后,持该收据、买卖合同和价格申报表分别缴纳营业税、契税等税费,如属房改房上市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完税后,凭完税证明、《收件收据》换领正式受理回执。
第五步:完成转移登记,撤下房屋的网上放盘信息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