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验收的陷阱有哪些?
1、收房超过时限
收房时限一般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果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视为已交付,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收房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2、证件不齐要交楼
“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购房者会因为房屋未建成而根本无法验收。
3、先签文件后验楼
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是正常的程序,但多数售房者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这样的话,购房者发现问题时已经无法反悔。
4、将问题“最小化”
售房者会把房屋的一些毛病,比如墙面、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等故意说得无足轻重,从而让你忽视这些问题。
5、巧立名目收费
虽然相关部门和法律规范都已对房产交易中产生的费用有所规定,但是售房者往往会在签订合同时对购房者大加承诺,而到收房入住时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
二、如何避免房屋验收的陷阱?
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交房时限一般在通知书寄出的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对方是否能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对方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
2、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确定房屋是否具有交付条件,那就要查看房屋的“三书一证一表”,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
3、先验房再收房
验房要注意检测房屋面积,并解决面积误差,此外还要注意检验房屋质量,包括房屋本身质量,以及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如果房屋验收合格的话,再确定收房,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注意缴纳各项费用
收房时一般要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但是一定要在收房之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一般都是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也会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关于产权代办费,购房者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售房者无权强行向其收取该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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