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刘女士很郁闷。原因是她在今年5月买的一套二手房(位于顶楼),房屋出现漏水的质量问题,楼顶的保温层都坏了,钢筋也都外露了。在发现问题前,她已经交付了15万元的定金。刘女士表示,只要房子能修好,她愿意购买;但若房子不能修好,她将放弃购买。买卖双方在房屋由谁来维修等方面,发生了严重的分歧。
一般来说,房产中介是起到一个协调的作用。房屋的质量问题,涉及到买方、卖方和开发商三方,质量问题应当由谁来承担,则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卖房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将房子的瑕疵如实告知买房人,这样买房人有权利决定买还是不买。如果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质量问题非常严重,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是房屋存在隐蔽瑕疵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因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且出卖人本身并不知情,则出卖人亦不承担责任。买家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
3、另外,如果房屋处于保修期内,可直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共用部分,大多数情况下可由物业承担维修责任,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要复杂得多。由于涉及到多方利益,房产中介和卖房人不会主动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很多时候,还需要买房人在看房验房时火眼金睛发现房屋的质量问题,并在合同中约定好相关的事项。
1、买房人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房子的全面信息,看看业主论坛,走访物业,了解停车场地、水电气收费情况,以及前任业主是否有欠费记录,并注意观察电梯品牌及运行速度等。
2、在合同中注明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谁承担等条款,做到未雨绸缪。
3、在付款时保留一笔尾款,要保证在签物业交割单时,前任物业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再去付清尾款,这样能比较好地保障买房人的利益。
买房尤其是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各种可能的风险都要考虑到,并约定好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