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诉讼权利如何保障
规定中要求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开庭排期、文书送达等功能,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庭审中的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以及律师在庭审中的人身安全。
《规定》以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就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定了更加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对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辩论权、有关申请权等诉讼权利以及人身安全的保障。
首先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近年来,最高法院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期更加方便快捷地满足律师获取诉讼信息的需要。据悉,依托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建立的律师服务平台,已经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另外,《规定》还强调,“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解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
其次,适应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律师在庭审中的有关权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峰称。这主要是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律师出庭时间冲突、辩护辩论时间得不到保障、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利难以落实、调查取证难、人身安全威胁或隐患等问题而采取的对应性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具体落实,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司法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同时,《规定》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开庭排期、文书送达等功能。这条规定总结了全国一些法院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实际上,还有不少法院根据自身条件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了更多方便条件。例如,不少法院设立了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律师因出庭、阅卷、提交诉讼材料等需要进入法院的,凭律师执业证、当事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人民法院允许的其他凭证免予安全检查。
目前上海、江苏等地已经全面开通律师网上立案平台。去年1-10月,上海法院律师网上立案1.2万件,江苏法院网上立案9204件。律师可凭有效执业证件登录提交网上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除网上立案外,不少法院还推行现场自助立案,在案件数量多的地区,探索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自助立案,最大限度减少等待时间,提升立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