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卖家提供哪些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如果是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该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的复印件以及原购房合同
5.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的声明
6.结婚证的复印件
7.产权人的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资料
10.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以上就是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应该准备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希望能够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