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漏水算欺诈吗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如果房屋出现漏水情形的,算不算是欺骗要看出售方有没有故意隐瞒房屋漏水的问题,有隐瞒的就属于欺骗,有违反合同诚信原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在房款支付中存在哪些风险
1、当买方全款购房,要求提前过户,尾款延后支付时,存在的风险:
卖方未拿全款或未控制全款来源就过户,卖方会存在及极高的风险。如果买方只有极少的自有资金。想通过购得的房屋押贷款获得资金,滚动购买多套房屋,极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导致卖方无法收回尾款,同时因房屋已过户也失去了对房屋的控制权。
2、不选择资金监管,对买卖双方可能面临的风险是什么
交易双方放弃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卖人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也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房款等。
3、如果买方短时间内打算以他人名义多处购房,存在的风险:
这样做无法保证买方能否按照合约如期支会尾款,卖方即可能拿不到尾款,又可能耽误时间。
4、房子有抵押,卖六度想用买方的首付解抵押,买方存在的风险:
第一,房主有可能拿买方用于解抵押的钱挪作他用,导致房子没办法解押;第二,房子有可能有多笔欠款,买方支付的钱只能解押其中一个,解除一笔还有其他笔,轻则延误交易,重则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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