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应承担违约解除合同的责任?
一方违约,因违约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终止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违约解除合同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终止后,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担保人对债务人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因违约解除合同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因违约终止合同的,终止合同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有特殊协议,不允许对方承担责任的,不承担责任。
二、合同终止情况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原因。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双方签订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因一方违约终止合同,终止合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有特殊协议的除外。
双方签订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因一方违约终止合同,终止合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有特殊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