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离婚手续有效。
所谓欺骗离婚,是指当事人捏造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承诺先离婚后再婚,骗取对方同意离婚的违法离婚行为。其特点如下:
(1)在欺骗离婚时,提出离婚是一方的真实意愿,但故意向另一方表明其目的不是真正的离婚,使另一方处于欺骗状态,确信离婚只是实现某一目的的一种手段,因此同意离婚。
(2)一方提出离婚完全是基于不再婚,而另一方则期望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恢复夫妻关系。
(3)欺骗离婚的结果是独一无二的。一方的欺骗行为,从头到尾都是解除婚姻关系,完全摆脱对方,欺骗离婚协议或独居,或与他人再婚,无意再婚。
(4)欺骗离婚不仅是当事人单方面的欺骗行为,也是基于欺骗的合意假离婚行为,明显违反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从根本上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
欺骗离婚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欺诈,使另一方陷入错误的理解,使其在不愿离婚的情况下同意离婚。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使另一方违反民事行为无效的真实意义,欺骗离婚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能产生当事人的预期法律后果,这是绝对无效的行为,从行为开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允许提出无效的主张。
无论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无效离婚,都应当有权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处理时,首先要全面调查取证,查明真相。如果是欺诈离婚,应当严肃批评和处理欺诈方。在此基础上,调解、宣布离婚无效、收回离婚证明或判决离婚无效;调解不能恢复夫妻关系或者维持原离婚协议的,应当宣布离婚无效,维持原婚姻关系;一方坚持不维持原婚姻关系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在欺骗离婚中,行为人故意欺骗离婚,与他人再婚,再婚关系无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还应当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撤销婚姻登记,……离婚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明,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