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一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1)概念:残疾赔偿是指因相当严重的人身伤害而导致受害人身体残疾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残疾程度,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确定之日起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程度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劳动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四十六条侵犯他人身体,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一般应当补偿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3)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人能证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或者常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1)概念:残疾辅助设备费用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而购买和配备的生活自助设备,以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并协助其实现自理或从事生产劳动,如假肢、轮椅等。
(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害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伤害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
三、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一)概念: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而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受害人应当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近亲的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应当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近亲。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四十七条侵犯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支持但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权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区分被抚养人是否有其他抚养人,被抚养人是一人还是几人。
1、被抚养人无其他抚养人的,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抚养费,计算时确定赔偿标准和年限。未成年人计算20年,其他无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伤残系数x赔偿年限
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应当依法承担
抚养费
3.被抚养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一级残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