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赔偿一次性工伤死亡?
(一)丧葬补贴: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6个月。
(2)赡养亲属养老金:按照职工自身工资的一定比例,向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发放。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
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贴:标准为去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残疾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申请供养亲属养老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的职工提供主要的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满60岁,女满55岁;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满60岁,女满55岁;
(四)工亡职工子女18岁以下的;
(五)工人死亡的父母都死了。祖父、外祖父60岁,祖母、外祖母55岁;
(六)工死职工子女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孙子、孙子未满18岁;
(七)工死职工父母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年满18岁的。
三、停止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情况
(一)18岁以上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
(五)死亡。
四、退休人员工伤怎么办?
离退休专业人员因工作造成职业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参照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妥善处理。必须考虑的特殊性是雇主已经支付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劳动部门不仅没有拒绝和接受,当退休人员与当前工作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和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人员受聘于新工作单位,新工作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作事故受伤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对于工伤,也会由于个人认知偏差,是否工伤,会有不同的观点,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和受伤员工,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员工或其亲属可以在受伤或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协调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
对于工伤,也会由于个人认知偏差,是否工伤,会有不同的观点,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和受伤员工,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员工或其亲属可以在受伤或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协调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