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计算一级乙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乙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食品补贴: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食品补贴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患者,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贴:根据残疾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月起30年;但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电器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电器的,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电器费用计算。
二、如何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的,应当制定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共同确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和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双方应当在协议上签字。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医疗事故纠纷双方的要求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双方的自愿原则,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经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履行调解;调解失败或者一方在调解达成协议后悔改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调解。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不能简单地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来确定。同样是B级医疗事故,可能给受害者造成不同的工作损失。住院食品补贴也是根据事故发生地、公务员出差食品补贴计算的,全国公务员出差食品补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