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处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事实?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可以补结婚证。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求如下:
1.男女同居(即男女同居持续稳定)始于2月1日前;
2.同居以夫妻名义进行;
3.以前同居的双方都有结婚的实质要求。
所谓婚姻的实质要素是男女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需的条件,包括:
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双方自愿结婚;
三、双方均无配偶,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事实婚姻关系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未办理婚姻登记。因此,事实婚姻关系形成后,可以补发结婚证。
事实婚姻关系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未办理婚姻登记。因此,事实婚姻关系形成后,可以补发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建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也就是说,虽然举行了传统的婚礼,但不属于法律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没有婚姻登记或补充登记。
二、婚姻补结婚证的事实是什么?
事实婚姻关系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未办理婚姻登记。因此,事实婚姻关系形成后,可以补发结婚证。
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你还没有拿到结婚证,但确实有事实婚姻,这也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构成要求你必须申请结婚证。目前,我国不再承认婚姻的实施,也就是说,无论同居多久,都不能定为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