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对现场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检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交通事故致死的,自丧葬结束之日起调解;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自治疗结束或者残疾之日起调解;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自确定损失之日起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天。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当事人制作调解书,经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不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当事人制作调解结束书。
二、二通事故处理流程
1.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下事故细节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评估车辆和物品的损失。
4、造成残疾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者主要事故责任人预付伤者的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害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在轻微事故5天内,在一般事故15天内确定责任。15日后,向上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事故双方代表一两人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自确定之日起调解30天。携带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治疗结束或自治疗结束或残疾确定之日起调解30天。携带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残疾评估证明等,严重残疾还携带家庭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支持证明材料。
9.死亡的,自确定丧葬之日起调解30天。家属携带各种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庭供养、家庭成员等证明材料。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程序。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文件。
11、调解期满,二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止调解。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地需要在路上开车。此时,如果我们驾驶机动车,我们必须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