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纠纷是加盟合同纠纷吗?
合伙纠纷不是加盟合同纠纷,其特点是双方分担风险和利益,这与加盟不同。合伙合同纠纷原告需要出庭,不委托代理人的,不出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实物、技术、合伙经营、共同盈亏、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经济组织。个人合伙纠纷是指合伙人在合伙活动中因先例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当而引起的纠纷。
正确处理个人合伙纠纷必须遵循依法经营的五个原则;共同遵守协议的原则;合伙财产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原则;合伙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
二、调解个人合伙纠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和实物,同意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和劳动,或者提供技术劳动而不提供资金和实物,但同意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合伙人对个人合伙所欠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只提供技术服务,不提供资金或实物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内部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劳务折扣的投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或合伙人的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无盈余分配,按其他合伙人的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4.合伙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应当签订入伙合同。
4.合伙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应当签订入伙合同。
5.合伙人要求退出合伙人。书面协议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确定的,原则上应当予以批准。
6、合伙经营期间发生损失,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出合伙人应当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退出合伙人分担合伙债务的,仍对合伙期间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合伙终止时,合伙人之间有书面协议处理合伙财产;没有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出资额相等的,应当酌情考虑大多数人的意见;合伙人出资额不同的,可以按照出资额占合伙人总额的意见处理,但应当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合伙期间发生亏损的,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债务的,需承担相关清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一些纠纷,因此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或申请仲裁和调解来解决。
合伙合同纠纷发生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需要确定案件原因。一般来说,它是根据合伙合同纠纷处理的,而不是根据特许经营合同。这实际上意味着合伙协议和特许经营合同之间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