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多长?
1.因检查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疑似车辆、车辆牌照、驾照的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天。拒绝或者无法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扣留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轻微事故5天内;重大事故20天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时确定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维护、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满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一)不需要检查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调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
(2)需要检查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当自调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经批准,可以延长10天。需要延长的,经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什么?
1.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除少数交通事故案件适用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造成重伤或昏迷,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2.交通管理部门赶到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一般来说,交警只需要一名交警到现场处理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而至少需要两名交警处理适用于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如医疗救援部门,需要其他部门的帮助。交警赶到现场后,首先要处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应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现场调查。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地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区分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扣留、吊销驾照或者拘留。
5.调解损害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双方申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六、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时间限制,即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有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超过处理期限,有关部门不处理,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