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自己的车上路是多么舒服啊!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就没有心情了。如何处理一般交通事故?今天小编就来告诉大家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调查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不立即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
2.值班民警接到指示后,必须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并迅速处理现场。
3.现场调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绘图、测量、测量等一系列工作。现场调查必须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调查记录经审核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纸上签字。
5.如有必要,可扣留事故车辆及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查询(讯问)、痕迹提取检查、技术检查、损害评估等必要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集当事人举证。
2.在发现事故的基本事实并收集足够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责任认定。
3.在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解释事故的基本事实和确定责任的原因和依据。
4.告知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的,应当在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审查,或者在民事赔偿诉讼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具有法律效力后,应当将责任当事人的处罚意见提交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手续。
六、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有关的证明、票据和各种资料。
2.确认伤者治疗结束或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最多调解两次;不愿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不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提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派交警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警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对当事人的身心状况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由鉴定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