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交通事故保险失效多久?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购买车险,一般需要在两天内通知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理赔期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期限。保险条款中有以下两种期限:
1.机动车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各种必要文件,或者保险人要求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自书面通知之日起拒绝赔偿或者终止保险合同;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支付的保险赔偿。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自承运人与收货人签发货物运输事故签证之日起,180天内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件的,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3、部分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作出类似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7天(或5天或10天)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通知延误导致保险人增加的调查、调查等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限。
例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要求赔偿或者支付保险支付保险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
被保险人或者人寿保险受益人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有权向保险人要求支付保险金。
二、交强险赔偿标准? ?
当确定车主有责任时:事故发生后,强制保险最高赔偿12.2万元(死亡伤残最高陪同11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无论车主责任大小,所有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最高限额。判定车主无责任时:事故发生后,交强险最高赔偿1.2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险100元)。
根据《交通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未投保交通强制保险的,一经调查,可以处以最低责任限额的两倍罚款。与商业三险20多条免责条款相比,强制保险的免责范围要大得多,包括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和诉讼费用以及事故造成的一些间接损失。此外,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是否负责,强制保险都将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强制保险申请索赔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三方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应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报告,配合保险公司调查现场,可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预付救援费。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通知所需的证明和材料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自收到证明和材料之日起5日内通知被保险人结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购买相关保险的,一般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1.21万元。但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最高可赔偿1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