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37天批准逮捕后37天取保多久?
37天没有明确规定37天后逮捕后能取保多久。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申请后3天内取保。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
二、《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责令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未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用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方式。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被申请人提供财产纠纷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保全。
犯罪嫌疑人拘留37天后,当事人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保证人可以随时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可以保证,不符合司法机关也应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不能保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