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至四级工伤应如何赔偿?
我国全国各地统一的工伤残疾赔偿标准为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4个月,二级残疾为22个月,三级残疾为20个月,四级残疾为18个月;
(二)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是我工资的90%,二级伤残是我工资的85%,三级伤残是我工资的80%。四级残疾是我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医疗费用
赔偿主体: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公出差食品补贴标准的70%。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三)交通费、住宿费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
赔偿主体:用人单位应当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统筹地区以外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四)辅助器具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4、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所需费用
(五) 停工留薪工资
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期满后仍需治疗工伤职工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赔偿主体:单位按月支付
首先,根据国家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受伤后,首先对用人单位的所有医疗费用负责,然后支付一定时间的停工保留费,然后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和水平确定残疾赔偿费用。还需要承担员工的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