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力缩小,无法通过各种药物、手术等疗法恢复视力功能的人(或暂时无法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力功能的人),无法进行普通人可以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视力盲:无光感小于0.02,或视觉半径小于5度。
《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一级工伤和职业病鉴定标准
1、智能损伤极重;
四肢瘫肌力≤三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严重运动障碍(非肢体瘫痪);
5.面部严重毁容伴有表B 二中二级残疾之一;
6.形成全身重度疤痕,占体表面积≥90%,脊柱和四肢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和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和一上肢严重疤痕畸形,失去活动功能;10、双眼无光感或只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确;
11.严重的肺功能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终身依赖机械通风;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术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术或孤肾切除术后,肾功能不全后肾功能不全的尿毒症期,用透析维持或维持;
18、尘肺Ⅲ伴肺功能严重损伤/或严重低氧血症〔PO2 19.其他职业肺部疾病伴有严重肺功能损伤/或严重低氧血症〔PO2 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严重低氧血症〔PO2 21、职业肺癌伴肺功能严重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严重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管静脉破裂出血,严重损害肝功能;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707年μmol/L(8 mg/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