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工伤赔偿有后续治疗费。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因过错给职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终结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非主要责任;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