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二卖占有改定的规定是什么?
占有变更后,可以通过转让财产和约定的债权形成双重占有;转让人直接占有,受让人间接占有;意味着完成两次虚构交付,一次是基于产权变更,另一次是基于债务履行,动产产权转让时,双方同意让人继续占有动产的,产权自约定生效之日起生效。
一般情况下,当买卖合同生效时,自然所有权就会转让。
在占有变更的情况下,当销售合同生效时,自然所有权将被转让。占有变更是指动产所有权应及时转让,但由于某些原因,转让人暂时不转让,但受让人需要通过协议间接占有动产。
买方应承担占有改定的风险负担。在占有变更的情况下,风险从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转移,风险从卖方转移到受让人,即买方。占有改定是一种概念交付。财产转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转让给他人,同时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保留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形成双重占有,使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的债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同意转让人继续占有动产的,物权在约定生效时生效。
二、占有改定属于概念交付吗?
占有改定是一种概念交付。财产转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转让给他人,同时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保留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变更通过转让财产和约定的债权形成双重占有,转让人直接占有和受让人间接占有变更和债务(如租赁)的两次拟议交付。这一过程虽然不包含实际交付内容,但具有物权变更和交付履行的双重法律意义。
占有变更是指当事人将其财产转让给他人后,以一定方式与受让人签订相关协议,继续占有财产所有权的情况。具体操作程序和步骤应当根据法律依据的有关情况进行合法处理,避免违法行为。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同意出让人继续占有动产的,物权在约定生效时生效。
在占有变更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占有变更制度为现代社会民生活动提供灵活方便的交易形式,占有变更是一种概念交付形式,其财产给他人,通过协议与受让人,变更当事人继续占有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