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是指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包括房地产费、物业管理费、相关手续费)等。
一次性付款流程
1.交付定金并签署《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房款交付和收据交换
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的时间交付,详情请参阅《付款指南》。
收据更换:经我公司确认后,凭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到销售接待中心更换收据。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付款收据原件、《楼宇认购书》原件。
*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可以选择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公证手续。公证处公证费标准:房价低于50万元(含)×1.8‰;房价从500元到500万元不等×1.5‰。
*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必须提供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公证文件原件。公证处公证费收费标准:105元/宗。
律师服务费:300元。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支付房款证明》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付款收据原件。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收取交付通知书:《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将收取[1]邮寄或当事人签字。
交货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及《入住指南》。
6.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一并发出的《办理房地产证明书》。
7.领取《房地产证》
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身份证、房地产证回执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