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会在以下情况下判决离婚:
1.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一般是指麻风病、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传染病和精神疾病。
性无能,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无能和后发性无能。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不能治愈,不能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认定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不治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治疗不治愈,或长期治愈,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中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外国当事人一般都不会特意赶到中国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名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自写的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中国境外发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签订的有关条约规定的证明程序。
因此,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应在立案审理时进行详细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当事人在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案件中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人。在审判过程中,即使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一般也应当出庭;外国当事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不得出庭。
外国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代表诉讼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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