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医疗赔偿包括什么?
一次性医疗补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陪护费等,具体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食品补贴: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食品补贴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患者,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贴:根据残疾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月起30年;但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电器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电器的,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电器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死者死前或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的实际扶养和无劳动能力。16岁以下的,养到16岁。年满16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用: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贴标准计算,凭证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病人死亡的,赔偿年限不超过6年;病人残疾的,赔偿年限不超过3年。
二、谁来证明医疗过错?
我国《民事诉讼法》建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即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表示享有赔偿请求权等权利的充分理由,另一方应否认对方的主张,有必要证明对方不应享有证据。可以说,诉讼的过程是一方用证据立论,另一方用相反的证据驳论,循环往复,直到事实明确。可以说,诉讼的过程是一方用证据立论,另一方用相反的证据驳论,循环往复,直到事实明确。
然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本身的特殊性给主张权利的患者提供了很大的证据障碍。首先,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一般来说,患者及其家属不可能有足够的医学知识,也很难详细了解医疗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因此,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其次,诊疗护理有病历记载,病历是确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但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患者及其家属无权查阅病历。第三,当病人死亡时,他们无法提供证据。即使他们没有死,处于昏迷状态,病情危重的病人也无法提供证据,家属也无法参与整个治疗过程。家人提供证据是不现实的。
基于受害人证明的这些障碍,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案件也应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即只要受害人有死亡、残疾等损害事实,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医院应首先证明无过错,或证明损害是由患者自身原因或不可预防的外部原因(如医疗事故,疾病的自然转的自然转证明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确定举证责任对当事医院不公平,因为他们掌握证据,他们是专业人士。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难证明,也不是他们增加了不应该有的负担。
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中国法律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食品补贴、陪护费、残疾生活补贴、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电器费和丧葬费。具体规定如上。
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中国法律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食品补贴、陪护费、残疾生活补贴、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电器费和丧葬费。具体规定如上。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