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代位权的主张对象?
主张对象为:次债务人。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的权利,以确保债权的赔偿。代位权是一种债务保全措施。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除债务人自身外,该权利专属。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务人应当承担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代位权不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权利。一般来说,案件当事人不会行使代位权,但代位权是债权人一直存在的权利。到目前为止,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专业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