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有效措施,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根据本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由法院主张,即通过诉讼,即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债务人在行使债务追索权时,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要求债务偿还的诉讼活动。
二、二。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
代位权诉讼是民事诉讼,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诉讼也必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求。《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过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三、被告代位权诉讼
起诉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三、被告代位权诉讼
起诉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被告是代位债权的债务人。
三、列债务人为第三人。
四、限制代位权诉讼权利
在民法案件中,债权人作为原告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基于这一本质特征,债权人在行使诉讼权利时,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债务人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时,应当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但根据其诉讼地位和充分保全债权人债权的需要,其诉讼权利和义务应当不同于狭义当事人的原告和被告。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诉讼权的诉讼权利,以平衡其利益。原则上,的次债务人,其诉讼权利原则上不受限制。 以上是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金额超过债务人的债务金额或者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金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