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如何列出代位权诉讼?
起诉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被告是代位债权的债务人。
三、列债务人为第三人。
二、二。代位权的法律依据
1、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职能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职能主要是保全债权,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足。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求首先,债务人必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权。如果债务人没有权利存在或行使他人的权利,债权人将失去代位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受法律限制。《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物限于债权,必须为到期债权。《民法典》的规定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行使代位权。
三、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首次确立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务人应当承担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4、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职能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忽视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第三人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职能主要是保全债权,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足。
5.债权人代位权的第一个要求是债务人必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权。如果债务人没有权利存在或行使他人的权利,债权人将失去代位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受法律限制。《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物限于债权,必须为到期债权。
三、代位权特征介绍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即次债务人)索赔的权利,反映了债务的外部效力。
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债权人享有这种权力,无论第三方是否同意。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不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不是债务人,以保护债权,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如何列出代位权诉讼被告?诉讼的起诉人,即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被告必须是代位权中的债务人。
综上所述,小编整理了代位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代位权是维护债权人利益的权力,债权人享有这一职能,但代位权的行使也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履行相应义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更多问题,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