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代位继承的规定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代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血亲也可以代位继承。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继承子女和形成支持关系的继承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四、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四、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其他法定继承人以同一顺序平分遗产,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母的一份,不能参与平分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或者有更多的义务支持被继承人,可以适当分配给遗产。从这一司法解释来看,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受代位继承人状况的影响,因此我国继承法在代位继承权的性质上采用了代表权。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点:
(一)法定继承适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适用法定继承的有关法律规范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代位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中发生。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中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中不代位继承。
(二)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是代位继承的前提。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死亡的,按照一般法定继承处理,不发生代位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此外,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而不是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子女死亡时存活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
根据中国继承法,除年轻一代直系血亲外,配偶、长辈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无代位继承权,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只有承人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有代位继承权。
(四)被继承人生前未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