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代位权诉讼费用?
1.财产保全。《合同法解释(1)》第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要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二、诉讼费。《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在代位权诉讼中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优先从实现的债权中分配。这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符。该款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必要费虽然不清楚,但必须包括诉讼费。就这样,两者发生了冲突。根据入库规则,《合同法》规定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合同法解释(1)》发展了代位权,放弃了仓储规则,债权人以次债务人直接向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认定代位权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次债务人是败诉方,自然要承担诉讼费。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在内容上正确,但实际修改的法律在立法程序上似乎存在问题。3.代位权诉讼请求金额。《合同法解释(1)》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金额超过债务人的债务金额或者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金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代位权源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如果债权人要求超过这两种债权,它将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根之木。
如何起诉代位权纠纷?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是次债务人(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权人作为原告是普通的共同诉讼关系。一、先起诉债务人,再起诉次债务人立案受理。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暂停代位权诉讼。诉讼中的第三人。《合同法解释(1)》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未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这里小编提醒大家,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两者的关系是起诉条件与胜诉条件的关系。以上是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希望对您总结的相关信息有所帮助。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有疑问,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