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代位权的效力?
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金额超过债权人的债权金额的,债权人无权代表债务人行使;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金额的,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方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几个问题(一)
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代位权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应债权债务关系将被消除。”
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代位权的行使效力,主要取决于双方约定的债权金额。如果金额不足,很可能无法行使代位权。当然,在实践中可能会有更复杂的情况。建议联系衡阳律师网的律师www.fenxiangshe.cn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