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有效措施,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根据本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由法院主张,即通过诉讼,即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债务人在行使债务追索权时,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要求债务偿还的诉讼活动。
二、为什么民事诉讼需要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申请限制有关债务人财产处置或转让的强制性措施,以确保未来有效的民事判决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地避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不可弥补的损害。由于部分债务人转让财产、逃避诉讼和执行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大量案件发生后,如果不立即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债务人可能迅速转让财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严重甚至不可弥补的损害。如果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得到保存,债务人可能会被迫应诉讼,或者主动与债权人谈判债务。因此,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的基本权利保障措施。
三、财产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财产保全可分为两类。一是诉讼保全,是指申请人在法院受理起诉后和审理后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诉讼保全占财产保全的大部分。另一种是诉前保全,即申请人在向法院起诉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在起诉前提出保全申请。但是,法院对诉讼前的保全有严格的把握,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不采取保全措施,将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诉前保全必须报法院有关领导批准。此外,债权人必须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四、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实践中,提交申请越早,对申请人越有利。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和适当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一些法院也可能要求申请人提前支付一定数额的外国旅行费。
3.法院立案庭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将相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4.申请人应及时联系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的法官,并提交与被告有关的财产线索和证明材料。
5.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6.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署保全相关财产清单和保全通知书。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时限。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但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何理解立即。
五、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和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具体主要有: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和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地产或土地所有权。
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股份、债券、股息、股息等收益。
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厂房、机械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所有权。
6.被告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其他人向被告支付租金等。
被告享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代位权诉讼的作用是债权人因为债务人不能偿还或没有偿还计划,这次可以看到债务人是否向第三方借款,债权人可以起诉第三方,这次涉及财产保全,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然后法院决定是否保全财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以上是代位权诉讼与财产保全的答案。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