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取得遗产前死亡的遗产,其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虽然我国继承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继承始于被继承死亡。然而,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继承人在分割遗产之前就已经死亡,因此他应该分割的财产将转移到另一种继承关系中。如果他死前没有遗嘱,他的法定继承人将继承他应该分割的遗产。在转继关系中。被继承人未能分割遗产而死亡。实际接受遗产的人是转移继承,转移继承的发生是基于被继承人和被转移继承人的死亡.在这一点上,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非常相似,因此容易混淆: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性质和效果不同。
继承是在继承之初,继承人直接继承后,转让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本质上是连续两次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只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代位继承是指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与继承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2.发生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任何继承人都可能成为转让继承人。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于被继承人之前,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主体不同。
转让继承人是被转让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让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转让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让继承;第一顺序无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让继承。
代位继承中的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4.适用范围不同。
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可以发生转继。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在遗嘱开始后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遗嘱继承人可以根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只能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其子女的代位继承问题不发生在配偶一方面,这是各国继承法的一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