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索赔诉状
原告:XX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唐子川职务:总经理
被告:XX海南保险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XX职务:经理
第三人:XX,男,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45142元的修车款;
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2011年12月4日,第三人张石磊驾驶奇瑞牌小型车(车牌号豫KL6871)来海南出差,到万宁时,车辆因事故损坏无法正常行驶,于是打电话给原告求助。原告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万宁,将第三人受损车辆拖至4辆S维修店,经被告现场调查确定损坏后,将被告二的车辆进行维修。原告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万宁,将第三人受损车辆拖至4辆S维修店在被告现场调查确定损坏后,对被告二的车辆进行了维修。该车于2011年12月28日修好,经被告检查后放入原告车库。
此后,原告多次打电话给第三方(15603862-),告知车辆已经修好了,请在取车前及时缴纳维修费。然而,原告从未联系过第三方。鉴于第三人已在被告处投保全车险,原告方便被告协商,将第三人拖欠的原告维修费用与被告支付给第三人的保险费相抵消,即被告使用到期的保险费向原告支付第三人拖欠的维修费用。但被告不同意。后来原告多次联系第三人,至今没有消息。
根据上述事实,鉴于第三方享有被告到期债权,由于第三方不及时行使债权,原告的合法到期债权无法实现,因此,原告为了保护其合法利益不受更多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债务人忽视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XX年XXXX日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第三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额内,有权向第三方要求赔偿。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