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的要素是什么?
主要部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此外,还款期必须到期.
2.债务人懒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忽视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
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自的债权
代位权的概念
为确保债权的实现,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大多数国家民法都建立了债务担保制度——事先担保和违约责任制——事后担保,以及代位权和撤销制度——债务保全,以损害一般债权人没有特殊担保的利益。
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代位权是基于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近年来我国严重的三角债务和债务人逃债废债而建立的新的债务保全制度。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代位权不同于撤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合同的保全制度。所谓合同保全,又称责任财产保全和债权保全,是指法律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以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者应当增加而不增加,从而保债权的实现。代位权针对债务人的行为,避免责任财产减少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