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诉讼时效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诉讼时效是指侵犯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即胜诉权将被消灭。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法定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虽然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但行使权利人的请求权只有障碍,权利本身和请求权并没有消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发现无中止、中断、延长原因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另一方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法院不得主动按照职权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和支持诉讼请求;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对外效力的体现,旨在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以合法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产生债权人代位权。
代位权成立要件:
任何法律关系都有其建立的要求,代位权也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规定,代位权诉讼应满足以下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忽视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果情况复杂,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