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对债权人有什么法律效力??
对债权人的影响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范围,债权人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权利,债权人不得要求第三人履行支付义务。由于第三方对债权人没有支付义务,债权人无权收到清偿。债权人在债务人忽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但财产利益不得专门偿还债权,也不得抵销债务人的债务。债务人同意以所得财产利益清偿债权;在大多数债权人的情况下,只能按照强制执行程序进行赔偿。
对债务人的影响
代位权行使后的民事效力直接归债务人所有。债权人开始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时,债务人不得对妨碍债权人代位权的权利进行处罚,即不得放弃、免除、让或者其他足以使代位权失去效力的行为。如果债务人忽视了第三方的履行,债权人可以代位接受,但债权人不得将所有接收物品抵消偿还其债权或优先赔偿,而必须与其他债权人平等赔偿。同时,债权人代位后,债务人仍有权要求债权人交付所收到的财产。
3.对第三人(次债务人)有效
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无论是自行行使还是由债权人代位行使,都不影响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因此,第三人对债务人的所有抗辩,如诉讼时效届满、抵销、同时履行等,都可以用来对抗债权人。但这种辩护仅限于代位权行使前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