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和撤销权有什么关系?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有效措施,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代位权特征:
A.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即次债务人)索赔的权利,反映了债务的外部效力。
B.代位权是法定债权的权力。债权人享有这种权力,无论第三方是否同意。
C.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D.代位权不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不是债务人,以保护债权,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
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必须有清偿期。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忽视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是债权人代位权的目标。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权利的权利。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关的,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代位权一般反映在债权债务中,是指第三方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的债权人履行。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撤销权是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撤销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权利
以上是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联系。我希望你能更多地了解这两种权利。当然,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知识需要了解,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还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