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常见有哪些骗人手段
一、出借人变成借款人
在普通的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往往忽视了借条的重要性,在内容书写上,极不规范。有的借条只草草写上“今收到XX人XX元……”,但到了还款的时候,借款人就会声称收到的是对方还给自己的欠款,之前的借条已经丢失。骗子将借款变为收回欠款,让出借人在解决纠纷时百口莫辩。
二、还款金额与原借款金额不一致
此问题还是借条内容书写上的不规范问题。主要手段为骗子在发放贷款时,往往会在借款条填写金额处留有一定的空隙,在借款人签字后,骗子收回借条并擅自添加数额。
三、故意写错借款人姓名
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姓名是必填的项目。有些骗子就在姓名上面做文章,例如借款人故意将出借人姓名用相近的其它字代替,当出借人催款时,才发现借条的中自己的名字是错误的;或者借款人故意将自己的名字签错,当出借人催款时,才发现借条的中借款人的名字是错误的,借款人也是事后不认账。这时,出借人就会处于很被动的状态,不利于债务的追偿。
四、由人代写借条或签名,事后不认账
有些骗子假扮成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在借款需要签字的时候,想办法离开签字现场,然后请第三方代自己签名完成借条。事后,出借人在要求归还贷款之的时候,骗子就会以不是自己签字为由,拒绝还款。
五、玩文字游戏
有些骗子深谙文字游戏之术,擅于利用语言逻辑漏洞骗取他人钱财。比如甲某借了10万元给乙某,但乙某却在借条中写成“于今日借乙某10万元整”或“乙某于今日向甲某借10万元”,一旦出现纠纷,乙某则会狡辩说是甲某向自己借款10万元,甲某才是还款人。
六、低息或无息贷款诈骗手续费
我们经常能在新闻中听到这样的案件:借款人先行付款后,骗子不见踪影。这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诈骗手段,骗子打着“放款前,先收费”的幌子,许下了空头支票,等到借款人先行付款,骗子要么见好就收,卷款而逃,要么胃口大开,继续索要钱款。
主要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骗子通过发布信息称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利息低、无需担保,以提前支付预付利息、保证金等为由要求其汇款,实施诈骗;第二,骗子发送虚假低息甚至无息贷款信息,事主与其联系后,被要求向指定账户汇验资款,以证明还贷能力,造成事主经济损失。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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