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协议中亲属承担连带责任吗
1、借款协议中,亲属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是否有约定,如果约定亲属承担对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亲属就有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3)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间贷款纠纷的管辖如何明确
1、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时,如果亲属提供担保的,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时,亲属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不偿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亲属偿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