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人无力还贷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第六百八十八条
二、担保的范围怎么划分
担保的范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可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