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法返还保证金手续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结束后,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程序是怎么样的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需要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没收保证金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布,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的同时,应当告知其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审请复核一次。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书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